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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信访办公室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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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信访办公室机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接待来访。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石景山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六)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八)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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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信访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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