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
申请“两项补贴”人员为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的残疾人。
申请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低保待遇的 ;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 ;
(3)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满 16 周岁未满 60 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 16 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
(4)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
(5)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未满 16 周岁的残疾人。
申请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还须符合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或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