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工作由谁负责?
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本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1) 开展标准化研究,建设本行业标准体系;
(2) 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制定地方标准的任务,进行地方标准的合法性审查;
(3) 负责本行业地方标准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对地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解释,组织地方标准复审;
(4) 组织本行业地方标准实施,制定保证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组织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